十八岁那年,我将自己卖给了一个陌生男人。
我至今记得初遇他的那天,天色灰蒙蒙的,整座城市似乎都被笼罩在一片灰暗之中,糟糕的天气一如我那时的心境,对自己的人生感到迷茫,甚至看不见一丝光亮。
那天下午我约好了一位买家,将家里最后值钱的这辆车子开往约定的地点。
如果谈妥,当场就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车。
眼看就要抵达目的地了,我远远的瞧见前方有辆车子横放在路中央,几乎将原本就因为修路而变得狭窄的道路堵给住了。
我迫不得已停了车,探头出车窗,一眼便见一个男人正倚靠在那辆拦路的车子旁不停的抽着烟。
他身姿修长挺拔,做工精致的黑色燕尾服裹身,看起来矜贵优雅,愣是给这条漫天尘土的道路上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。
我扬声喊:“先生,麻烦将车子开往路边靠一靠。”
那男人却像没有听到似的,纹丝不动。
我下车小跑到那个男人面前,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。
男人终于抬头看我,“赶时间?”
我说,“是。”
“去做什么?”
“卖车。”
男人看了眼我身后的车子,唇角勾起,“很缺钱?”
这个男人笑起来真的很好看,我忍不住红了脸,支吾着应了声。
他没再多问,上车将车子开到一旁。
天色越来越暗,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下雨,我没有多留,使着蹩脚的车技有惊无险的抵达了约定地点。
一位中年男人朝我走来,上下打量着我,“徐小姐?”
我点头,“您是韦先生?”
“我是,我是。”中年男人笑着,手攀上了我的肩头,“徐小姐果然很漂亮。”
我的心咯噔了一下,倒退两步躲开他的手,“韦先生,您先看看车……”
“车有什么好看的。”韦先生打断我的话,手腕冷不防被他抓住,“让我好好看看徐小姐你!”
我大惊失色,“韦,先生,请你放手!”
“嘶——”
衣领被蛮横的扯开,凉意侵袭,羞辱感就如狂风伴随着雨点卷席而来。
我拼尽力气的挣扎着,视线逐渐变得模糊,绝望从心底蔓延。
“啊!!!”
忽然一声惨烈的叫声从身后传来,我惊讶的回过头,便见刚才在路上遇到的那个男人单手扣着韦先生的双手,铮亮的黑皮鞋正踩在了韦先生的背上。
我像是看到了救星般向他呼救,“先生,救救我。”
他眸色沉沉的看着我,“既然这么缺钱,不如陪我一夜,一百万,怎么样?”
我瞪大着双眼不敢置信的望着他,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长得像出来卖的,自尊心作祟,我仰头冲他低吼:“先生您救了我我很感激,可我不是……不是您想的那种人!”
他淡声反问:“你不缺钱?”
我拢紧被撕坏的衣服,极其没底气的说:“不缺。”
他盯着我,矜贵的说着跟矜持半点儿都不沾边的话,“是卖给我,还是卖给他,自己选。”
我心下一紧,看了看被他踩在脚下那个秃了顶还鼓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,不吭声了。
他递给我两把钥匙,报了一串地址,“先过去,洗干净等我。”
我低下头看着他的手,五指白皙纤细,节骨分明,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漂亮的一只手。
那个地址并不是什么豪华大酒店,而是一套私人公寓。
我没有趁机逃跑,我很清楚自己即便逃得过他,也逃不过那一百万。
二十多分钟过去,门被人推开。
我松开了紧握的双拳,才发现手心里满满的汗。
他压下来的时候似乎察觉到我在紧张,低低的笑了声,“第一次?”
我强迫自己稳下心神,“是。”
“我不会怜香惜玉,所以,忍着。”
……
一夜疯狂,次日我得偿所愿的拿到了那一百万。
原以为那夜之后再无交集,没想到那天过后的第六天我再次遇到了他。
在喧嚣破旧的街道上,他那辆名贵的跑车尤为显眼。
他滑下车窗,露出英俊的半张侧脸,“上车。”
我从未想过再遇他,更没想到他竟又将我带回了那套公寓。
有了第一次,第二次根本算不得什么。
但他没再给我钱,而是再次给了我那套公寓的钥匙。
在那之后,一yè情变了质,我们这对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开始了同居生活。
不问彼此的过去和现在,甚至不曾询问对方的名字。
这样的关系,一直保持到我大三那年。
那晚如同往常一般缠绵过后,他递了张支票给我,那双如黑曜石般的眼睛里比平时多了些我看不懂的东西,“明天起,我不会再来这套公寓。”
正式宣告结束,才是真正的结束。
我平静的接过支票,心中无悲无喜。
在遇见他之前,寸步难行的生活几乎磨光了我的菱角,我也早已过了做白日梦的年纪。
童话故事只适合存在于想象中,而我们都活在现实里。
……
我没再去那套公寓,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,大四那年我拿着那个男人的钱出国读研,一去就是三年,直至半年前才回到这座城市。
这天做完一个小手术,我离开手术室回办公室时正好到下班时间,我和同事打了个招呼,换下白大褂,拿着包包走进了安全通道。
包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,音乐声在安静的楼道里格外的清晰。
我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,“喂——”
“安柠,快来救我!”
听着这道声音,我忽然有些头疼。
闺蜜傅烟雨是个富N代,既没钱又奇葩的富N代,为了备战双十一,这段时间瞒着家人在一家酒吧做兼职。
她喊我过去是因为端酒的时候不小心弄脏了女客人裙子,让我去赔钱。
来到她所说的那家酒吧,我刚推开门便见一抹身影便朝我扑了过来。
“嘤嘤嘤,安柠,我就知道你最好了!”
傅烟雨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了我的身上,我懒得欣赏她那可以领奥斯卡奖的演技,替她赔了钱再三道了歉,连拖带拽将她拉出了包厢。
酒吧兼职一天三百块,傅烟雨做了六天工资共一千八,刚才弄脏客人的衣服赔了三千块钱。
不过傅烟雨没白做,因为钱是我替她赔的。
大概是知道我在生气,傅烟雨识趣的没有跟我说话,默不作声的跟在我身后。
我确实在生气,脑子里想着千万种凌迟傅烟雨方法,在走廊尽头转弯时一时不慎,迎面撞上了一堵肉墙。
“抱歉。”我第一时间道歉。
“没关系。”
清浅温润的声音恍若隔世般传入耳中,我浑身的血液霎时凝固。
那一瞬我心里变化十分起伏,既希望是他又不希望是他。
当我抬起头看清男人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时,仅存的侥幸消失得无影无踪,心底一时间更是不识滋味。
他看起来和许多年前一样,依然英俊好看,依然矜贵优雅。
在我怔愣间,傅烟雨突然尖叫一声,跟见了鬼似的往我身后躲,手不停的扯着我的衣服。
没等我有所反应,男人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看向我身后的傅烟雨,清浅的声音在安静的走廊里格外清晰,“傅烟雨?”
傅烟雨紧紧的抓着我的衣服,“你认错人了,我不是傅烟雨。”
他们认识!这个认知让我的心狠狠一紧,心底忽然害怕起来。
说到底那两年的事情并不光荣,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将我认出来,可是记得也好忘了也罢,那些事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再次提起,更不希望再有人知道。
“走吧。”我不敢再去看那个男人,拽着傅烟雨快步离开。
我总觉得那个男人在身后看着我们,心中某种忐忑不安的感觉一直持续到我们踏出酒吧大门的那刻。
傅烟雨惊魂未定的拍着胸口,“吓死我了,还好安柠你跑得快。”
我声音有些发颤的问:“你认识他?”
傅烟雨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,冲我笑得一脸狗腿,没有回答。
见她不愿说,我怕她看出什么,亦没有追问,拉着她就近找了家餐馆强迫她请客。
因为她,我半个月的工资没了,让她请我吃顿饭实在太应该了,半点儿心理压力都没有。
吃完饭从餐馆出来,傅烟雨苦大仇深的瞪着我,“徐安柠,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!”
我是怎样的人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刚才我们吃掉了她一天的兼职工资。
一阵熟悉的铃声传来,我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,听筒里传出的熟悉的男声语气里夹着讨好,“安柠,我明晚不用值班,我去接你下班,你过来我家一起吃顿饭好不好?”
我的心忽然静了下来,“好。”
他憨笑了声,“我等下还要去执勤,明天见。”
“嗯,明天见。”
结束通话后,傅烟雨凑到我身旁,“你们家袁皓?”
袁皓是我回国后交往的男朋友,目前在镇上警察局工作。
认识袁皓是个意外。半年前我回国的那天在机场遭遇了小偷,被正好送去亲戚去机场的袁皓碰上,袁皓替我去追小偷,把我被抢的包包夺了回来。
归还包包后他没有半点儿当人民警察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精神,硬是缠着我互加了微信。
再之后他时不时找我聊上一两句,一来二往的我们糊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。
……
缘分有的时候,真的是种很奇妙的东西。
第二天在我工作的地方,我再次遇到了那个男人。
下班时间,我刚走出住院部大楼,一抬头便见两个两抹高挑的身影迎面走来。
走在右边的那个穿着白衬衫的,可不就是我昨天在酒吧撞到的那个男人。
我心头一惊,慌忙低下头,想要假装没看见直接走过去。
擦肩而过之际那个男人身旁的另一名男士突喊住了我,“徐医生下班?”
喊我的那名男士是我们院里口腔科的医生,也就是俗称的牙医。
上个月我因拔智齿去找过他一次,因为同在一家医院工作,几句话下来便算是认识了。
“嗯。”我停下脚步回过身,“顾医生,你不是下班了吗?”
我记得我们院里的口腔科朝八晚六,晚上是不用值班的。
顾云初笑了笑,“我回来拿点东西。”
我隐隐察觉到那个男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,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,怕被他们看出异样,我紧紧压下心底的慌张,故作淡定的说,“顾医生,我先走了。”
顾云初点头,“好。”
我这才再次看向那个男人,轻点了下头,算是打过招呼。
他亦冲我微微颔首,淡漠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,从我身上一扫而过的目光仿若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两次撞见他都没有认出我,我说不清是松了口气还是失落,心里一时间百感交集。
走出好长的一段距离,我才发现我的手心里全是汗水。
“安柠!”
肩头忽然被人用力的拍了一下,我惊魂未定的抬起头。
袁皓皱着眉担忧的问:“怎么了?”
我轻呼了口气,“没什么。”
袁皓抱了抱我,没有再追问。
袁皓他先前并不在这个镇上工作,是后来才调派过来的,所以房子在隔壁镇上,从这里开车过去需要大概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。
我们去到时袁阿姨已经做好了饭菜端上桌面了,一顿饭下来气氛倒也不错。
吃完饭后,我帮着袁阿姨一起收拾碗筷。
当厨房只有我们两个人,袁阿姨笑容一敛,看着我的目光变得挑剔,语气也尖锐了几分,“我不知道我儿子看上你什么,如果你真的有心跟阿皓过,就换份工作吧。”
我目光平静的抬头看她,“阿姨不喜欢医生?”
袁阿姨冷眼瞥着我,“倒不是不喜欢。阿皓是警察,警察本来就是个不着家的职业,我不想你嫁来我们家后也天天加班不着家。为人媳妇,就该好好待在家里为丈夫持家孝敬父母。”
袁阿姨的意思很简单,要么换工作,要么跟她儿子分手,我明白。
可我是学医出来的,不当医生还能做什么。
而且让我辞工在家相夫教子,我自认做不到。
我无意跟未来婆婆争吵,还没等我想好该怎么接话,袁皓走了进来,这个话题就此作罢。
袁皓父亲早逝,从小被母亲一个人拉扯长大的,无不良奢好,热情善良努力上进,还顾家贴心,平心而论确实是个适合当老公的人。
但我不确定他适不适合我,毕竟一辈子很长,需要磨合的东西太多。
晚上我照旧留宿,袁皓这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的,他母亲住一间,我身为他女朋友自然和他同住主卧。
洗完澡后,我躺在袁皓的床上,袁皓自动自觉的从柜子里翻出被子枕头去睡地板。
用袁皓的话来说,他喜欢我,尊重我,所以我们的第一次要留到新婚夜。
可我哪里还有什么第一次。
我的第一次,早在十八岁那年,以一百万的高价卖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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